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召开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23-11-09浏览量:16

    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以及2023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长三角试点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设,11月7日上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召集上海、江苏、安徽三省一市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嘉善县召开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并邀请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参会指导。


    会议介绍了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回顾了9月11日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专班成立以来围绕2025年建立区域排污权交易体系的总目标开展的相关基础性工作,审议通过了《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方案》《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


    会上,专班成员就深入开展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进行了讨论,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作表态发言。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凌江督察专员充分肯定了前期试点工作取得的进展,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强调三省一市要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重大意义,统筹谋划、相向而行、形成合力;二是要规范试点工作的政策制定,做好与国家总量控制等相关制度衔接,稳妥推进试点工作;三是要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层面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长三角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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